河北沙河:农民工被欠薪5年 企业破产涉嫌违法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根治农名工欠薪问题,确保付出辛劳和汗水的农民工按时拿到应有的报酬。然而近日,有群众反映,二百多名农名工被拖欠工资达5年之久,至今没有结果,严重影响了相关农民工的生计和家庭正常生活。那么,时至今日,为何还会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又为何会长达5年之久,农名工欠薪的背后,又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秘密呢?
在河北邢台市沙河市,一位自称姓李的农民工代表说,2012年到2015年,自己一家在河北月山重工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而建筑商河北邯郸市永年县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一直在拖欠自己一家的薪酬。他埋怨,像他这样被欠薪的农民工多达一二百人,许多家庭受此影响,生活拮据,只能借钱度日。为何会产生欠薪的情况呢,李某私底下透露,永年二建之所以会欠农民工的钱,是因为甲方河北月山重工设备有限公司在2016年进行了破产重整,永年二建和农名工一样也被欠了钱。李某说,农名工们和永年二建都很无奈,几年来,他们一起在向河北省沙河市劳动监察大队、河北省沙河市信访局以及河北省沙河市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反映。2017年4月份,河北省沙河市法院作出裁定,永年二建工程款,包括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700余万,享受月山公司破产重整债权清偿的优先受偿权。眼看欠薪问题迎刃而解,可2年过去了,李某说,他们依然没有拿到一分钱。
既然是法院作出了明确的判决,欠薪问题迟迟为何没能得到解决呢,永年二建反映,按照甲方月山公司的破产重整计划,新的出资人会在2017年法院批准重整方案之后,提供给企业破产重整管理人河北辰生律师事务所2.6亿清偿资金,用于清偿债务。可事到如今,永年二建和农民工们都不明白,作为法院批准的优先受偿债权人,他们的700余万为何迟迟没能得到清偿呢?
农民工们反映,几年下来,他们和永年二建多次上门向管理人河北辰生律师事务所讨要说法,但河北辰生律师事务所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欠薪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对此,一位知情人透漏,这些农民工之所以会被欠薪长达5年,是跟河北月山重工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月山公司)与邢台金丰球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公司)两家公司的破产重整违规违法有直接关系。
这位知情人介绍,2015年,月山公司和金丰公司因为经营问题申请破产,2016年,法院裁定,两家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指定河北辰生律师事务所担任两家公司的破产管理人。2016年12月份,法院也通过了两家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大致规定:1.沙河市铁马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马公司)为两家公司的投资人,并承诺提供近4个亿的资金,用于分期、逐步偿还月山和金丰两家公司的债务;2.进入破产重整后,铁马公司应利用自身优势资源整合,进行革新和设备升级改造,使两家企业能后经营正常,保护职工和股东的权益。
知情人也感叹,如果按照法院批准后的《重整计划草案》来执行,包括农民工薪酬在内的所有遗留问题都会得到解决,可是管理人和新的出资人铁马公司并没有按照计划执行,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1. 知情人说,首先法院指定的破产重整管理人河北辰生律师事务所本身的资质就有问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规定:“破产案件分为三类: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明确、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完整,债权人人数在100人以上或者破产财产价值、债务总额分别在1亿元以上的为一类案件。破产管理人分为三级: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和三级管理人。其中,一级管理人可以参与一至三类案件的破产管理工作,二级管理人可以参与二至三类案件的破产管理工作,三级管理人可以参与第三类案件的破产管理工作。”可是,根据该规定,金丰和月山两家公司的破产案件属于一类案件,应当由一级管理人参与破产管理工作,但是河北辰生律师事务所属于三级管理人,根本没有参与金丰和月山两家公司破产重整的资质。知情人说,他也无法得知,当初,河北辰生律师事务所是如何通过资质审核的,这是律师事务所瞒天过海,还是法院明知不能为而为之呢?
2. 按照2017年沙河市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新的出资人铁马公司,应尽快分别向金丰公司和月山公司提供1亿多和2.6亿的清偿资金。同时,按照《重整计划草案》,在2019年1月份,应该已经按照计划,偿还了债权人50%多的债务,可是据债权人反映,他们至今没有收到一分钱,这也是农名工欠薪为何达5年之久没有解决的原因所在。很多债权人想问,出资人铁马公司近4个亿的清偿资金是否按照《重整计划草案》到账,如果到账了,管理人河北辰生律师事务所为何没有偿还农民工的薪酬和其他债权人的债务?如果近4个亿的清偿资金没有到账,管理人河北辰生律师事务所又是如何监管出资人的,沙河市人民法院又是如果监管金丰和月山公司的破产重整案的呢?这近4个亿的资金又在哪里呢?对此,知情人私下透露,出资人铁马公司变卖了金丰公司的产能指标,用于缴纳破产重整押金,可就是如此,也只缴纳了金丰公司的押金,月山的一分钱也没有交,因此,就更用说清偿资金何时到位了!
3. 按照《重整计划草案》进入破产重整后,铁马公司应利用自身优势资源整合,进行革新和设备升级改造,使两家企业能后经营正常,保护职工和广大债权人的权益。可是有金丰公司的职工代表反映,铁马公司已经在2017年8月21日,将金丰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即高炉冶炼设备予以拆除,这也就等于彻底让公司失去的生产能力。不仅如此,还有职工代表说,他们通过一些私下途径得知,金丰公司的钢铁铸造生产产能指标已经被私下变卖,明显违反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1个必须加6个不得”的要求。有知情人猜测:新的出资人铁马公司之所以恶意拆除冶炼设备、变卖金丰公司的产能指标就是企图通过所谓的破产重整程序侵吞金丰公司的财产,变相偷盗国有资产。
4. 事到如今,金丰公司和月山公司的破产重整,不仅使得200多名农民工5年拿不到薪酬,债权人的债务无法得到偿还,还让两家公司彻底失去的生产能力,1000多名原企业职工下岗达几年之久,生活陷入困境、给社会造成了不安定的因素。同时,金丰公司和月山公司的主要债权人多为国企,这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现在的事实显而易见:管理人河北辰生律师事务所、新的出资人铁马公司以及沙河市人民法院没有做好金丰和月山两家公司的的破产重整,问题重重。
因此,200多名农民工、几百名债权人、金丰和月山两家公司本身都希望沙河市任命法院能够认清现在的事实,采取措施,让真正有实力、有责任的企业来出资进行企业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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