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温江区卫健局创新“一改三化” 构建医药监管新格局
近年来,成都市温江区卫健局针对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方面存在组织机构不够健全、制度建设还不完善、购销存缺乏规范等问题,始终聚焦问题导向,坚持求解思维,狠抓工作落实,立足“一改三化”,努力促进全区公立医疗机构行风建设明显改善。
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实现管理重心下移
一是强化监管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以及局机关、区医院事务服务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强化工作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推进领导有力。二是健全监管体系。建立由区卫健局、区医院事务服务中心和区级、镇(街)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三级监管网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三是转变监管模式。创建以“管理”为中心转变为以“服务”为中心的模式,树立热情服务、周到细致理念,经常性开展基药检查、处方点评、药事督导等活动,架起与医疗机构之间主动服务的“连心桥”。
狠抓制度化建设,规范药政工作秩序
一是制定完善各类制度。建立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处方开具与调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特殊药品管理、医疗机构廉政风险岗位轮岗、“大处方”“大检查”控制以及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采购和使用管理等制度30个,规范药房制度上墙10个、标识标牌11个、相关记录本9种。二是改善药(库)房环境。先后投入60万元进行改扩建药(库)房面积1970平方米,打造基层医疗机构“示范药房”1个。三是严格各项规程。实施购进药品按程序报批,执行药品入库验收制度,按照药物药理作用及类别加强药品分类存放和定位储存,落实药品分类存放“三统一”。强化药品调配处方和发放药品“四查十对”制度,每月定期开展药品效期检查。
狠抓精细化管理,增强服务群众能力
一是加强药械阳光监管。实行药械采购与供货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采购员与库管员分开且2年内轮岗,严格新药品审批及有效管控,定期开展药(库)房药品季度盘存。全区区级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积分90分以上,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网上采购率100%。今年上半年,召开药械采购现状专题分析会2次,开展药械采购检查和培训6次、人数300余人次,组织业务考试2次。3月25日,助力温江区启动实施全国“4 7”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首轮试点。二是大力开展处方点评。建立医疗机构处方点评月评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不合格处方及大处方实行定额预警,构筑起大处方、大检查、开单提成等违规操作的“防火墙”。上半年,开展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培训会1次。目前,区级、镇(街)医疗机构处方合格率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三是强化抗菌药物备案和培训。启动抗菌药物培训报名审核,全区累计完成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备案医疗机构506家。抗菌药物使用率普遍下降,门诊两联及以上抗菌药物联用大幅减少,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抗菌药物使用率均控制在指标值20%和60%以下。四是率先推行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采购及使用管理。在国家和省市目前未出台有关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管理规范性文件之前,2018年9月制定《温江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采购及使用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有效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杜绝采购中的“公关”和“暗箱操作”行为。
狠抓标准化考核,降低党风廉政风险
一是落实制度标准考核。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未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医疗机构,实行年终绩效基药补助一票否决制,在基药配送和使用中一旦查明医疗行为不规范,立即启动供应商“退出机制”,涉及的医生也将根据其情节轻重受到诫勉谈话、警告、降低绩效等处罚。二是落实差异标准考核。根据管理板块内容和性质不同,制定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廉政风险高危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办法、药品耗材供应商信息备案管理办法、药品监控工作方案等,明确差异化考核指标,实行在区纪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室和区医院事务服务中心“双备案”。三是落实督导标准考核。定期组织区内药事专家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管理进行督导,强化督导考核结果运用,纳入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年度目标考核,对共性和突出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警示教育1次、集中廉政约谈1次、个别约谈2次。切实降低党风廉政风险,营造良好医疗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