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驭”被“风驭”阻击 遭千万索赔
长安铃木“锋驭”汽车自2013年上市至今,虽已销售数万辆,但据笔者了解,“锋驭”依然没有获得品牌“准生证”——国家商标注册证书。在国家商标网上,可以查询到“锋驭”的注册流程仍然是 “商标异议申请中”。
9月18日,拥有 “风驭”商标所有权的湖北十堰市当灵商行正式向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提出高达1000万元的索赔以及停止侵权的请求。十堰市当灵商行负责人李胜光先生认为自己负责的商行于2011年3月7日已依法成功注册“风驭”商标,而长安铃木公司申请注册的“锋驭”商标与 “风驭”商标读音完全相同,商标主体“驭”字完全相同,仅前缀不同,且均是用于汽车类产品,非常容易引起模糊混淆,侵犯了当灵商行商标的在先权利,因此在“锋驭”商标公告期内对“锋驭”商标提出了异议申请。但在其后的过程中发现,长安铃木方并没有为停止侵权采取任何措施,因此向长安铃木方提出索赔和停止侵权行为的要求。
李胜光先生是毛泽东概念汽车商标的发掘人和所有人,在2013年12月26日即毛泽东诞辰120周年纪念日前后,曾经有近百家媒体报道过其与毛泽东概念汽车商标的事迹。李胜光认为毛泽东概念汽车商标是蕴含中华民族精气神的独一无二的战略资源,是中华胜势文化与自信的制高点,对国人来说意义重大。 “风驭”商标注册时就谐音取自毛泽东诗词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让李胜光先生一直愤愤不平的是,长安铃木“锋驭”之所以选在2013年12月23日上市,很有可能是为日本天皇诞生日(12月23日)献礼,并以此对冲毛泽东诞辰120周年纪念。所以,李胜光先生认为自己是在知识产权方面阻击日本企业。
可以想见的是,如果长安铃木方真要按照要求停止“锋驭”字样的一切宣传,改用英文“s-cross”,那这两年来长安铃木在各种媒体上所花费的上亿宣传费可就要“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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