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Show官方打假:重拳出击,决不手软
“法者,治之端也。”
随着DayShow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升,“恶意傍名牌”现象时有发生。为维护公司的社会信誉和品牌形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6年8月2日,奇咖集团法务部联合法院、工商等国家部门依法对余姚市一家非法制造、销售侵权产品(该产品侵权DayShow外观专利及商标)的造假窝点进行了查封处理。
该造假窝点恶意制造并销售类似“DayShow”字样的仿品,对DayShow品牌造成恶劣影响。目前已对所有非法仿品进行封存,所有模具现场销毁,并责令侵权方整改及暂停一切非法销售活动。
针对此种非法盗取DayShow合法商标权益和损害消费者正当利益的恶意行为,DayShow官方将通过法律高举维权利剑,依靠政府主管部门和司法机构,继续依法维权,重拳出击,绝不手软!
DayShow全国服务热线400-020-0077将随时接受消费者的咨询。请广大消费者认真鉴别,积极举报。
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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